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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丨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核心要义与基本命题

       提要:本文基于技术要素的特殊性,提出我国新时代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核心要义在于形成“以市场为抓手、遵循市场规律和用好市场手段的技术要素发展”。“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活化”科技创新要素功能和作用、“物化”和提升科技创新产出价值,促进科学技术在国民经济中的植入,是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基本命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要“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对我国全面建设社会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有极为突出的战略意义,其在宏观上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规模和范围有增量助推作用、对发展的质量和层级有价值提升作用,在微观上对为市场主体注入创新动力、为科技组织释放创新活力、为创新创业拓展新经济空间有直接促进作用,是我国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对抗国际单边主义逆流的务实之举。因此需要在“十四五”国民经济新发展中给予高度重视。

       1、技术要素市场的特殊性与发展过程

       就本质和属性而言,技术要素不同于其他常见生产要素,其往往具有依附性和不具有“具象”的形态,大多需要依附于特定研发组织或科技人才而存在。因此技术要素常常无法如一般生产要素一样,可以剥离与依附者的关系进行价值交换,这是发展技术要素市场与发展土地、资本、劳动力和数据等要素市场的极为不同之处

       这种特殊性从目前我国对技术交易登记合同的统计归类就能看出端倪。2019年科技部火炬中心统计的全国登记技术合同交易额总计为22398.4亿元,其中技术转让合同2188.9亿元、技术开发合同7177.3亿元、技术服务合同12418.1亿元、技术咨询合同614.1亿元。仅从我国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看(登记技术合同交易不能完全反映出我国现实发生的所有技术交易活动),也只有技术转让可以认为是像一般商品一样完成了价值形态在依附关系上的剥离(仅占9.8%的比例),大量广泛存在的技术要素的流通和交易(如登记技术合同中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都需要有技术要素所依附的组织和人才载体参与才能发生。技术要素市场的这种特性,使技术要素在“5大”要素市场的发展中不确定性最高,难度也最大。因此,如何发展技术要素市场面临诸多挑战。

       但发展技术要素市场不是一个全新课题,实际上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伊始,就开始了技术要素市场长达40年持续不懈地发展探索。这一探索过程与不同阶段(前期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目前正在开启新发展阶段)的国家使命紧密关联。

       第一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目的在于承认技术要素的商品属性、树立和强化对“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正确认识。典型标志是1980年10月国务院在《关于开展和维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中提出“对创造发明的重要技术成果要实行有偿转让”,从此开启了我国技术要素进入市场的过程。

       第二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伴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启动和促进“科技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依靠科学技术”的努力,我国开启了有形技术市场(如技术交易场所)和技术交易机构(如技术转移中心)等的建设探索,目的在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对接技术要素的需求和供给信息、为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定规则和搭平台。其典型标志是1985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的“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开拓技术市场”,以及同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6年12月国务院《技术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1987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的颁布。这些国家导向和法规举措使我国技术市场形态(有形和无形)和技术交易品类(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都进入了从无到有的快速成长期。

       第三阶段是进入21世纪,我国技术要素市场日臻成形,进入了向有效发挥“市场”功能、深化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发挥对自主创新助推作用的发展期,该阶段技术要素市场的建设目标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以及“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目标紧密关联,由此也助推了我国技术要素市场规模和体量的大踏步发展。到2020年,仅从所参与登记的技术合同统计,我国共登记技术合同549353项,成交金额28251.51亿元,并分别较2019年有13.48%和26.13%的高速增长。

       目前我国正在进入技术要素市场的新发展阶段(第四阶段)。

       2、新时代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要义和命题

       回顾长达近40年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我国技术要素市场各阶段都深度融入了国家发展的战略进程,尽管源于技术要素的特殊性,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存在诸多“内涵”“边界”“形式”和“路径”等方面的模糊,但国家使命导向一直是不同阶段的基本遵循。由此,可以总结我国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基本逻辑: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外在表现为丰富市场经济的成分和内容,目标和实质则是为承载国家发展的战略使命。这是一个“使命”大于“形式”的逻辑,并且这一逻辑也依然是对我国新时期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方向指引。

       基于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于2020年4月、5月、11月连续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高位确立了新阶段我国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国家导向和目标使命,所提出的“配置”“体制”和“体系”等问题无一不与“市场”关联。由此可以解读新时代“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要义在于:形成以“市场”为抓手、遵循“市场”规律和用好“市场”手段的技术要素发展,构筑起能够充分发挥技术要素作用的“市场化”体制机制,有效促进科技创新和完成科学技术在国民经济中的植入。

       着眼这样的目标使命,发展技术要素市场仅仅着眼于发展“开展技术交易的途径、活动、场景和场所”是不够的,不能仅局限于“就市场论市场”,而更多需要从响应变革趋势和直面新发展挑战着眼,通过增进“市场”行为、强化“市场”意识,充分发挥“市场”的机制和作用,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活化科技创新要素的功能和作用,物化和提升科技创新产出的价值。由此,“优化”“活化”和“物化”构成了新时代我国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三大主要命题。

       3、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问题与建议

       总体而言,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目前我国存在“市场”内涵不充分、“市场”机制不畅和“市场”体制不健全等诸多矛盾问题。结合三大命题,就一些重点方面作以下讨论和建议。

       (1) 从“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着眼发展技术要素市场

       科技资源配置与市场中技术要素的丰富度紧密相关,也是技术“市场”是否发达的前提。目前在我国存在一种习惯看法,即认为我国创新发展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和机制不畅。其实经过40年持续不断的改革努力,大部分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壁垒和约束已经大为降低。真实影响我国创新发展水平的是“市场化”或能够有效融入“市场”的科技资源薄弱导致在国民经济运行(或支撑产业经济发展)中的科技实力不强和产出水平不高。没有“市场中”或“市场化”存在的科技资源,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如“无米之炊”,这是制约我国产业创新和技术市场发展的痛点和难点。因此,《意见》中刻意提出要“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

       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需要从以下方面着眼:

       一是要加快推动建设能有效嵌入“市场”的新型研发创新组织。目前我国把此类组织统称“新型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因为本身就定位于“研发、转化、孵化和产业赋能”等综合功能,其组建和运行方式又体现了政、产、学、研、资等的“混成”性质,因此是技术要素市场“天生”的参与主体。

       二是要加快推动国立科技机构的体制机制创新。尤其是要引导老牌应用或产业技术导向型研究机构向“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定位转化,使其成为能够有效“嵌入”市场成分、成为能支撑技术要素市场的行为主体,科学院西安关机所、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近年来的探索和经验做法都是很好的借鉴。

       三是要加大对“技术科学”和产业科技研发的资金投入和条件支持。包括改变或改善科技预算、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尤其要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大力培植企业化存在的科技资源。

       当前,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面的上述变革在全球都在发生:美国自奥巴马时代起就提出“全美制造业创新网络计划”,成立由联邦政府主导,把工业界、学术界、联邦实验室、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等利益相关者集聚一起的,集开发、应用、转化、推广为一体的,采取商业化模式运营的美国制造业创新中心(IMIs);美国2020年提案把“科学基金会”改组为“科学和技术基金会”,大幅加大对工业技术科学的研发创新投入;2021年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提案建设“未来产业研究所”,形成多部门参与、公私共建、多元投资、市场化运营的新型研发机构;英国2021年成立新的独立科研资助机构——先进研究与发明署(ARIA),重点支持开展市场前沿技术领域的高风险、高回报创新科研活动;法国自2006年设立卡诺(CARNOT)研究所计划,借鉴德国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经验,配合“法国竞争力集群”,大力在技术科学和工业应用领域推进合同制和企业化运营的研发机构等等,围绕科技创新的全球竞争,各国都在加速“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

       (2)从“活化”科技创新要素着眼发展技术要素市场

       广义而言,大量技术交易行为或科技成果转化行为需要技术持有者的参与才能发生,这是技术要素在依附关系上的特殊性决定的。因此,自进入本世纪以来,越来越呈现的主流趋势是:技术交易过程需要通过技术持有者所参与的创新创业活动实现。我国的实际状况也是,大量传统类型的技术经纪人、技术转移机构、成果转化部门、创新驿站等行为或组织载体,或被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替代,或向赋能创新创业的方向转化,各类支撑创新创业的服务平台(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和相关平台企业(如猪八戒等)正成为实现技术要素交易最能动和最活跃的成分。这种趋势是新时期“活化”技术要素、发展技术要素市场主要着眼点,只是目前我国对通过创新创业实现的技术交易价值尚未形成有效的统计,由此在很大程度上低估了我国技术要素市场规模,也造成了很多模糊认识。

       响应发展的趋势,“活化”技术要素重点需要从以下方面着眼:一是要侧重提升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或平台载体的“赋能”能力。就此类机构而言,当前对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创新创业等技术要素的一般性服务(如对接供需信息、提供政策服务和市场咨询等)已经成为标配,新时代背景下“活化”的关键转移到能否为技术的不确定性和市场的不确定性提供可以提高“确定性”的赋能。从“服务”到“赋能”,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对各类相关平台载体在专业能力建设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从而提升技术要素的“市场”层级。二是要加快推进全国技术要素市场交易网络的互联互通。互联网、大数据和智能化等条件建设,使新时代解决跨区域、跨领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已经不存在技术障碍,障碍在于部门利益、路径依赖和习惯思维,这需要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各地“技术市场”运行部门协力推进解决。尤其各地的技术市场交易场所、登记和办事机构等,要致力于发挥联通全国和对接各类技术市场参与主体(尤其是创新创业者)的网络枢纽作用。三是要与“活化”数据要素市场共同努力,推动技术要素和数据要素的开放共享,尤其要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市场化和企业化的技术交易平台做强做大

       (3)从“物化”和提升科技创新产出价值着眼发展技术要素市场

       党中央、国务院去年发布的两个《意见》和一个《方案》对此有多方面部署,包括“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和科技创新咨询制度”“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和“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等,都对“物化”和提升科技创新的产出价值有明确的规划。未来发展需要确保这些目标任务的具体落实,这需要各层级、各相关部门和各类技术要素市场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

       总结概括,着眼已经开启“十四五”建设,新时代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既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业态或范畴的新探索,更是一项建设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的体制机制努力。因此,发展技术要素市场需要秉行创新和改革思维,坚持不懈进取,为国家日新月异的创新发展不断拓展新空间和添加新动力。

 

       文/王胜光(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全文主体内容于2021年3月8日刊载于《瞭望》周刊,限于周刊篇幅有所删减,现刊登原文,以飨读者。